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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子女教育篇

来源: 上海税务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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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汇算已经开始办理啦!为了帮助您正确填报,我们整理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容易理解错误的七个方面,赶紧收藏起来吧!

【涨知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易错知识点之子女教育篇

TOP 01
子女仅指婚生子女,扣除主体仅指生父母吗?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TOP 02
子女只有在境内的学校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不是。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TOP 03
子女只有在公办的学校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不是。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TOP 04
夫妻双方可以各按扣除标准的100%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不可以双方各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TOP 05
夫妻存在有多个子女的情况,多个子女只能选择同一种扣除方式吗?

答:不正确。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TOP 06
子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只要更改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和就读学校就可以了。

TOP 07
子女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可以填报扣除子女教育吗?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能填报扣除子女教育。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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