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拆迁补偿费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支出?拆迁补偿费应取得什么票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8
普通
【问题】
如何区分拆迁补偿费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支出?拆迁补偿费应取得什么票据?
【回答】
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缴土地出让金后,发生地上地下建筑物、附着物、设备拆迁补偿支出为“拆迁补偿费”。因拆迁补偿收入不属营业性收入,所以拆迁补偿费支出无论是支付给个人,还是单位都不需取得营业性发票。
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地价款一并支付地上地下建筑物、附着物、设备拆迁补偿支出应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支出。这部分支出应视为“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支出,为营业性支出。因此,支付这部分款项,应全额取得“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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