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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电商企业赠送红包的会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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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电商企业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推出了各种方式及手段,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赠送代金券和红包等方式,如果我们要想去电商行业那电商企业赠送红包的会计处理是必须要会的,。今天网校就给大家讲解下,快来学习吧~

(一)附有条件的红包赠送的政策

附有条件即消费者必须以购物为条件,不管是先送红包为了以后购物抵扣还是购物累积一定额度给与的红包,都是围绕购物为条件的。

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按其金额授予买家一定数额的促销红包。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财会函[2008]60号文件对奖励积分的相关规定:“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与红包相关的部分收入应予以递延,待买家实际使用时再确认。是发行红包消耗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里的资金在交易之前和交易正在进行中都会被冻结。

(二)附有条件的红包赠送的账务处理

1.购物送红包的情形

借:其他货币资金—红包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递延收益

买家兑换红包换取商品和服务时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第三方解冻与所兑换红包相关的金额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红包

2.先送红包用于下次购物抵货款的情形

红包在未兑换前, 由于在发放红包券时,企业还没有对外提供商品或服务,因此不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做预计负债。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当期消费者实际消费了红包,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时

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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