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优惠内容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18
普通
问题: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优惠内容有哪些?
回答:
1.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3.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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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利老师:曾任某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先后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多家大型企业,金蝉财务咨询创办人,兼任多家企业财务顾问,著有《如何做一名优秀财务主管》、《成本实战》等财务管理畅销书。对企业成本控制、制度体系的搭建、预算管理、财务分析、资金管理、纳税筹划等方面有着深厚的工作实践经验及企业咨询服务经验,同时还具有丰富的培训授课经验,教学特色明显,课程广受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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