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专业问答

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

来源: 上海税务 2020-08-24
普通

问题: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正保会计网校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四、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正保会计网校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参与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吧!

近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推出新活动——领航计划房地产电商建筑进出口工程政府,六大热门行业会计,老师大咖,实操干货,小白变大咖一站速成!四大会计必备技能,让您学会做事事半功倍,前途无忧!玩转短视频,让您开启短视频副业变现,每月收入多1个0!

现在六课联报:任一一门行业会计+四大会计必备技能+短视频,最低可享2.5折优惠!还在等什么?还不快来报名!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