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税务人员不一定是对的!被稽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每个公司都会经历的一件事情!那就是税务稽查,每次税务稽查的时候都什么小心,生怕自己出现一些问题。但是税务稽查一定是对的吗?今天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就给大家用一个案例讲解下吧!
▎税务人员不一定是对的
某公司被通知下周接受税务稽查,财务认为问题不大,“问题不大,我们一直都是依法纳税并且经常咨询税务人员,唯一的担心是库存商品的账面数比实际数多了50多万元。
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是账实不符…
▎造成这种库存虚增的原因:
“我们经营的食品都有保质期,保质期过后就必须报废处理,但对应的纯税进项税金怎么办呢?于是问了税务人员,他说*食品过期还未销售掉导致的失,是管理不善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要转出',我们觉得,如果进项全去损失太大,就没有对报废产品进行核算,几年下来,库存就虚大了....
分析:食品过保质期,是食品经营行业的一大特点,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就必性会出现过期的情况,这是经营原因,而非管理的原因,就不应该转出进项。
企业策失误、竞争失败、产品滞销、客户流失,都是正常的经营结果,与管理没有关系。反之因仓库漏雨商品淋湿了而报废,那才是管理不善。
【案例1-4】
和谐公司2007年通过公司银行账户支付50万元,购入一批名人字画用于收藏,会计经过反复分析将其计入“投资性房产地产科目。2013年,企业以300万元将该批字画销售,收益不菲。但交不交增值税呢?
咨询税务人员,回答说销售有形动产,要交增值税,字画可理解为“图书、报纸、杂志”类,税率是9%。当初买时没有发票,没有进项可抵扣,这硬生生的9%让企业十分难受。
名人字画很值钱,以收藏和增值的目的持有,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理解,它不过就是“旧货”而已。
买时是旧的,卖时也是旧的,关键是企业买进来并没有使用—没有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计提折旧,所以说按政策规定在增值税上应被理解为没有使用—买来就是为了卖,是二次流通的东西,所以是旧货。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可选择简易征收方式,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税务工作做久了就会知道,许多涉税问题在税务局内部、在税务人员之间都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与争议,这些不同的理解可能是基于认识,也可能是基于位置.
总之,不可能通过“问税务人员”直接得到结论。连税务总局网站上的咨询答疑,也肯定会在后面加一句“具体业务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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