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03
普通

各位房地产财务小伙伴,是否会有这样的疑问呢?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今天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就给大家讲解下吧!

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前提。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在具体交房时间的辨别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以交房时间作为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可以解决税款预缴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明确的问题;

二是可以解决房地产公司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发生时间不一致造成的错配问题(如果按收到房屋价款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能形成前期销项税额大、后期进项税额大、长期留抵甚至到企业注销时进项税额仍然没有抵扣完毕的现象)。

三是可以解决从销售额中扣除的土地价款与实现的收入匹配的问题。

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实际交房或合同约定交房前,收到购房款只需按预收款核算并预缴增值税;待交房或合同约定交房时确认、计提增值税,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已预缴的增值税可以从申报的应纳税款中抵减;

没有收款的部分,在交房或按合同约定交房后,待收到款项或合同约定付款时确认、计提增值税,并按规定申报缴纳;

当然,以上判断的前提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先开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在开发票时发生。

还想学习更多房地产财税知识?

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史洁然老师讲解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主管“账税表”吧!

课程分为财务基础篇、税务篇、实战篇三个部分,针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会计的行业特色全面讲解。内容包括房地产财务管理基础、成本核算、特殊费用处理、销售核算、涉税实务、投资测算、融资操作、合同审核等内容,干货满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可以快速掌握房地产行业财务核算的核心要点、税务处理规则并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实务环境中熟练运用。帮助有志于房地产开发行业财务工作的学员朋友实现零基础快速融入,打开职业晋升通道。真正的房地产行业财务一课在手、实务都有!心动不如行动,快来一起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