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省增值税政策大解析!
财税2020年24号: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月年底,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可以按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免税优惠;也可以放弃免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专用发票。
也可以按照支持复工复业政策,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并按1%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也可以是普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注意:除了湖北省外可以按1%开专票,但是湖北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放弃免税,只能按按照3%征收率申报纳税并开具专用发票,而不能按1%开具专用发票。
结论:享受税收优惠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既可以开普票也可以开专票,放弃免税,可以恢复开原高税率的专票也可以开普票。开对于差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劳务派遣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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