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政策
  • 三部门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21-02-04
    普通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具体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

    更多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点击查看>>

    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会实务选课中心,点击查看>>

    相关阅读:

    【汇总】海南自贸港建设已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共51个)

    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财税新政,留存备用!

    相关标签:

    税收政策 税务实务 会计实务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