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017-03-14
普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经修订后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呢?
问: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文件规定:“ 一、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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