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 财税问答:跨年度的成本费用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来源: 每日税讯 2017-02-23
    普通

    问:跨年度的成本费用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所载费用,纳税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是否形成当年度的费用,如果属于当年度费用,会计上应确认为当年度的费用而不必预提,同时作为当年度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的,不再进行纳税调整,未取得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关推荐:

    考了会计证 没有实务经验 准备从事会计工作 怎么破

    将来部分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 会计人员需做什么才不会被淘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