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财税问答:企业出租房产免收租金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来源: 江苏地税 2017-02-03
普通

问:企业出租房产免收租金应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地财税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因此,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应由房产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原值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

相关推荐:

注意了 会计人员的这几笔账务处理是错误的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怎么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