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个人取得商业保险赔偿款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

来源: 江苏地税 2017-01-12
普通

问:个人取得的商业保险赔偿款是否需要计入年所得中进行12万自行申报?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七条的规定,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5.保险赔款。因此,个人取得的商业保险赔偿款不需要计入年所得中进行12万自行申报。

相关推荐:

年终将至 公司发放的福利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从两个公司拿工资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