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 提供素材所得报酬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江苏地税 2017-01-04
    普通

    问:个人提供视频给电视台作为新闻素材,一经采用会给予一定的报酬,个人取得此项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

    企业为鼓励员工组织旅游活动发生的旅游费 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