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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就积分抵扣部分旅游费发票 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江苏地税 2016-12-21
普通

问:企业员工出差在某旅游公司订购一张机票,该张机票款分为现金和积分抵扣两部分支付,旅游企业就积分抵扣的部分开具旅游费发票,企业取得该旅游费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企业取得积分抵扣机票部分金额的旅游费发票,支出没有实际发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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