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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世界观:虚开发票案例 给会计人员敲响警钟(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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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对财务人的启示(上)

虚开发票对财务人的启示(下)

关心税务新闻的朋友可能都听说了,8月30日,税务总局曝光了5起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几起案件。

各位都知道,我国税收征管最大特点之一是以票控税,纳税人要想增值税进项抵扣,前提是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怎么取得呢?大部分人循规蹈矩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在交易活动中拿到上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有些人却动起歪脑筋,走的是旁门左道:虚开。

为什么要虚开呢?因为下游单位有了进项税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少上税。按理说,虚开的那个单位(我们就叫他虚开方)是不能逃税的,但是,虚开方多数很可能是个“影子公司”,票开出去,好处费收进来,但压根就没想报税上税,之后溜之大吉。

下面我先结合曝光的案件,给大家揭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的一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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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人会语】虚开发票案例 给财务人员敲响警钟(下)

主要内容:

1.利用空余开票额度虚开。

2.有货虚开。

3.票货不一致虚开。

4.票货分离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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