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来源: 厦门税务
2021-08-05
普通
今天,要带大家了解的是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个人所得税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缴入国库。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推荐)
因实行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的综合所得的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在以上四项所得中,以工资、薪金所得最为常见,该项所得是扣缴义务人(即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次月15日内进行申报,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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