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之小微企业篇(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8-04
普通

问:新办企业在预缴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之小微企业篇(九)

答: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1、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15%。

2、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5%。

对此,您还有什么样的疑问和需要补充的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唠唠吧。

点击进入论坛讨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