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说会计 公司资金周转紧张 可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0
普通
问: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张,能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可以依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猜您喜欢: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