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天天说会计 公司资金周转紧张 可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0
普通

问: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周转紧张,能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可以依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猜您喜欢:

税款缴多、缴错 不用担心 教你申请退税实用方法

税款过期有风险 帮您算算滞纳金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