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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兼职形式工作 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3-23
普通

问:某人在一家公司上班并缴社保,现又另一家公司做同样的工作,是以兼职的形式,这种情况下,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这种情况兼职的是按个税的劳务报酬来缴纳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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