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收调查企业填报注意事项(2015年适用)
一、数据填报途径
(一)企业调查户
已经开通VPDN的网上申报企业可以直接登录浙江省国税网上申报平台,进入税收调查模块,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相关表项的填报。
未开通VPDN的企业可以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安装“2014年度全国税收调查企业版录入软件。EXE”,装入“2014年度全国税收调查(20150428)。PSK”这一数据任务后进行填报,企业在填报完毕通过软件审核后可以打印成纸质交给税收管理员进行网上录入,也可以下载空白“调查表样”进行填报后交给税收管理员。
(二)企业集团调查户
企业集团调查户的数据采集参照上述未开通VPDN企业的填报方法,注意企业集团填报内容与企业调查户不一样,需要另外装入企业集团任务参数(另行下发)。
二、数据填报时间
今年税收调查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三、数据填报说明
以下说明主要针对税收调查企业,也可供企业集团参考,具体以本年填表说明和系统设置为准:
(一)信息表
1、对于状态类指标按照2014年年底实际情况填报。
2、部分数据已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果企业核实有误,请修改,其他数据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不留空项(电话和手机号至少填报一项)。
3、新增行政区划代码“330915综保区”,“330901市辖区”为老代码请不要选择。
4、增值税及营业税优惠方式代码可多选,注意“不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代码不能与其他优惠政策代码并存。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应作为一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请选“40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应选择“403其他减征增值税政策”。
6、网上申报时,信息表初次填写或者修改并提交后,均需退出申报系统重新登陆后,才能填写其他报表。
7、修改信息表中“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代码”或者“企业所得税征收机关代码”会删除企业表中手工已填数据,因此在填报企业表前务必仔细核对这两项内容。
(二)企业表
1、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产负债表中大部分指标,直接从企业报给国税的年报中取数,未能取数的项目需要企业手工填写。
2、对于网上直接取数的项目,除了调整尾差,企业无法修改。所以,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报时如果数据有误,或年报数据在申报后有调整的,都需要企业联系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开放修改权限后进行更改。
3、系统根据信息表信息,自动控制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各个栏次的数据填写。如果颜色是灰色,企业不需要填写;如果颜色是蓝色,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如果是白色,这些指标数据是系统自动从企业当年申报数据中取出,企业可以调整尾差。
4、适用11%税率的销项税额和适用6%税率的销项税额仅限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纳税人填写。
5、进项税额要按不同的税率分开填报。
6、增值税指标中本年异地已纳增值税额:“异地”的标准是以县级主管税务机关为准。异地已缴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外出经营、分支机构异地预缴税款两种情况。除了38栏增值税,91栏消费税、112栏营业税也有此项数据。
7、营业税指标。按填表说明并参考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填写。由于营业税属于地税征管税种,国税网上申报平台无法取数,所有数字需要企业手工填入。
8、地方税、进出口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税费指标。按有关会计科目由企业手工填写。
(1)应缴已纳的区别。应缴的数字,是当年计提数。已纳的数字,是本年实际缴纳的数字。应缴与已纳一般都有一个月的时间差,一般情况两种数字不允许存在相同的情形。
(2)城建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已缴教育费附加、已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已纳社保基金等指标,一般企业都要缴纳,各部分有的数字务必填写完整。
(3)房产税指标123行“其中:出租住房租金收入”指纳税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取得的减按4%税率征收的租金收入部分。
9、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指标。企业所得税国税征管企业,在完成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后,系统对相关指标会自动取数,企业所得税属于地税征管的企业,全需手工填写。
10、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指标。如果已在国税申报年度财务报表,系统能够自动导入其中大部分数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需要企业分析填报,其他未取数部分有的话也要填报。未申报财务报表的,需要企业手工填写。
11、现金流量表是否填报根据信息表中的“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控制,企业在会计上有做表的必须填报。
12、其他成本费用类指标。
(1)本年电力消费量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必须填报,注意单位是“万千瓦时”。
(2)煤炭消费量由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不包括直接用做原料生产的煤炭。
(3)油消费量由独立核算的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不包括直接用做原料生产的油。
(4)水消费量由独立核算的工业、住宿餐饮业根据实际消耗情况填报,不包括直接用做原料生产的水。
13、本年新增环境保护费改税调查指标,按实际情况填报。
(三)货物劳务表
1、挑选货物劳务代码时,按以下标准填列:
(1)工业生产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从第1至27大类中选择,批零业务一律从第28大类中选择,营业税劳务从29至37大类中选择,从事农业生产从第24大类中选择,营改增货物劳务代码从38至40大类中选择。
(2)可以分行填写多个货物劳务代码,但是同一货物劳务代码只能出现一次。
(3)不同税种或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劳务代码一般应分开填报。
(4)对于无计量单位的货物劳务代码,产品的库存量、产量、销量和价格指标不需要填写。
(5)对于货物劳务代码表中无企业生产的货物和劳务情况,需要灵活处理。能选择其他项的,从货物劳务所在大类中选择其他项。没有其他项的且销售额比较小的可以不填;销售额比较大,不填报审核会提示“货物劳务表填报的货物劳务比重较小,应填报大部分的货物劳务!”的,选择最接近的一种货物或者劳务。
2、货物劳务表要求填报企业大部分货物劳务,即货物劳务表中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额合计>=企业表中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额*0.8.
(四)其他说明
1、税收调查表填报的金额单位是“千元”。
2、印花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指标保留1位小数,其他数据取整数。
3、由于企业所得税国税征管企业,必须完成所得税年度申报以后,系统才允许申报税收调查表,因此列入今年税收调查的企业请先抓紧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
4、如果填报的数据属实,审核却未能通过,在仔细查看审核提示后填写有理有据的说明即可。
5、所填税收调查数据将经过我局税收调查人员的审核,审核发现的问题会及时通知企业确认修改。
6、填写过程中如有其他不明处,请查看网上申报平台上的填报说明或者咨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