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采购订单是否缴纳印花税

来源: 每日税讯 2015-05-26
普通

问:企业一些金额很小的采购,与供货方没有签订合同,但有系统内的“采购订单”记录了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总金额,这些采购订单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没有签订正式购销合同,但有代替合同效力的其它单据或凭证,能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系统内的“采购订单”如属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应税凭证需按规定贴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