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税收实务

不可不看!4张个人所得税申报表7月起“变脸”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15-05-08
普通

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7、附件8和附件9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