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需要将相应凭证复印件报送备案吗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015-04-14
普通
问: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是否需要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简化红字专用发票办理手续,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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