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 跨国公司从英国转移利润要缴25%的税
4月1日以后,凡跨国公司在英国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在移至国外时,将被征收25%的转移利润税(DPT),这是英国政府上月公布的新财年预算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此税征税对象为大型跨国企业,尤其是那些在英国获得大部分营收却极少纳税的龙头网络公司,因此又被称为“谷歌税”。
转移利润税揭开面纱
转移利润税的首次亮相,是在去年12月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公布的秋季预算报告中,但内容仅限于让人们知晓其课税对象(为跨国公司在英国从事经济活动时产生且被人为转移到英国以外的低税率国家或地区的利润)及税率(25%)。此后,随着公共质询期的结束,年度预算案的正式提交,该税收的更多细节逐渐得到披露。目前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新税仅对2015年4月1日以后获取的利润造成影响,即不溯及既往;
二是新税将只适用于年度总营收超过2.5亿英镑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慈善组织等机构均被豁免;
三是新税设有两项基本原则:一为抵消外国企业利用常设机构规则安排税收的不良影响,二为防止外国企业通过离岸交易或缺乏经济实质的实体来获得税收好处,因此,单纯具有税收错配结果的企业或低税地注册企业,不列为此税的征税对象;四是新税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报告制度,大型跨国企业将被要求披露其在各个国家所取得的营收和利润数据,以帮助税务人员确定利润是否被转移至他处。
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旦税务机构决定对某一跨国企业征收转移利润税,该企业将会收到一份详细解释这一税种和计算方法的文件通知。然后,该企业将拥有30天的回应期,之后再交由税务机构加以复核,以决定是否应修改所征税额。一旦最终确认税金,该企业必须在30天内缴纳所有税额,否则将面临包括滞纳金在内的其他处罚,但即便企业已按时缴纳转移利润税,该企业也依旧可以在未来12个月的时间内进行申诉。
根据英财政部去年底所做的测算,该税开征的第一年将能为国库增加约2.5亿英镑~3亿英镑的收入。5年内,也就是到2019~2020财年,该税总共将筹集14亿英镑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