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税务专员 > 其它

新开办企业应该如何纳税登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12-25
普通

问:新开办企业应该如何纳税登记?

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程序如下: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③公司章程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⑥书面申请书;

⑦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⑧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⑨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⑩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中的项目。

纳税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然后将《税务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送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