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补贴大力发放中!个人置换新车相关税款解析
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销售旧车、购买新车释放了强力政策优惠。
自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买燃油车可补贴8000元至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还可在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案例1
小赵在2020年花费15万元(含税)购买了一辆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于2024年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个人。由于此汽车属于小赵个人使用过的物品,因此小赵无须就出售的收入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一般情况下,“以旧换新”中的“旧”车转让价值低于原值,此种情况下不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有车辆溢价转让等特殊情形,则应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2
小钱在2020年花费15万元(含税)购买了一辆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于2024年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小刘。在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环节,由于小赵转让旧车的收入额(9万元)低于其购买车辆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15万元及其他费用),所以他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一般情况下,如果车主在车辆最初购买时已经缴纳了车辆购置税,那么下任车主购买(即销售旧车时)无需再次缴纳。相应地,对新购置的车辆,则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新能源车辆也可相应享受减免税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计划出售的二手车最初购入时属于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例如,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再次销售不符合免税条件时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案例3
小周在2020年花费15万元(不含增值税)购买了一辆燃油汽车,自己代步使用,并申报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小周于2024年10月将车辆卖出给小吴。此时,小吴无须再次缴纳车辆购置税。
卖出当天,小周购买了一台价值4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新能源汽车(符合《公告》减免税规定),并申报享受减免政策。此时,小周应纳车辆购置税40×10%=4万元,减去按免税政策免税额3万元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如果原车主在转让二手车之前已经缴纳了该年度的车船税,那么新车主在当年无需再次缴纳车船税。例如,原车主在当年1月已经缴纳了全年的车船税,5月将车卖给新车主,新车主在当年剩余时间内不需要重新缴纳车船税。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案例4
小张在2024年1月购买了一辆汽车,并按照规定缴纳了全年的车船税。小张于10月将该车卖给小李。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小张向小李出示了1月缴纳车船税的完税证明。小李在2024年剩余的时间里无需再次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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