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怎样填报减免额?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怎样填报减免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操作步骤类似,
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一起来学习一下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的填报步骤吧!
<填报步骤>
Step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Step2:进入申报页面,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点击“填写申报表”。
接下来,
我们分不同税费种,
来填写减免额吧~
☀增值税申报减免
进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选项中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然后手动输入“本期发生额”,并填写“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减免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在“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选项中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然后手动输入“减免税(费)额”。
两费申报减免适用同样的步骤,教育费附加申报减免是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时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教育费附加优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减免则是选择“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地方教育附加优惠”。
☀企业所得税的填报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选择“《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在第三十一项“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填入减免金额。
◆文件依据
根据财税〔2019〕21号文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闽财税〔2019〕13号和厦税函〔2019〕78号文的规定,厦门在上浮范围内顶格出台定额标准,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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