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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继续教育的八点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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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风火火、牵动全国亿万国民的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终于在冬至这天发布了,给了全国人民一场减税盛宴,此次改革的涉及人员之多、需要部门配合之多,人民的关注度之大,是很多重大事件都望尘莫及的,可谓是国家利国利民的又一重大举措。当然,最牵动大家的还是前所未有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今天就带领大家了解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中之一——继续教育,对于热爱学习,衷于考证的会计党来说,这无疑是对我们继续会计职业生涯以及考证生涯的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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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政策原文: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理解一:谁能扣?(两类人)
1.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的纳税人;
注:本科及以下可以选择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扣除;本科以上(不含本科)只能本人扣除。
2.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的纳税人。
理解二:扣多少?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教育期间400元/月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3600元/年定额扣除。
理解三: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都包括哪些?

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教育。
理解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都包括哪些?与财会类相关的证书有哪些可以扣除?
1.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这些职业资格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
2.与财会类专业相关的主要证书主要包括:
准入类:
(1)注册会计师
(2)会计从业资格(目前已取消)
水平评价类: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
(2)资产评估师
(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4)税务师
(5)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5)银行业专业人员技术资格
(6)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
链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理解五:什么时候能扣?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定额扣除。
2.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
注:取得相关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
由于专项扣除政策是2019.1.1开始执行,因此该证书应为2019年之后取得。
理解六:取得会计类相关证书后的继续教育,符合政策中的扣除标准吗?
【案例】正小保2018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2019年进行了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教育,那么2019年正小保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吗?
【解析】不可以。正小保2018年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而由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2019.1.1开始执行,因此2018年取得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不能按照继续教育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而2019年,在取得证书后的继续教育,则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的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办法”中的继续教育实质上指的是人员从业后的教育(如参加注册会计师、职称类考试而取得相关证书),而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取得证书后的证书继续教育不是一回事。
理解七: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需要纳税人提供。
教育部门负责提供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2.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理解八:报送继续教育相关表格时,都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如下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与继续教育相关的信息主要有: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继续教育阶段。
(2)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型、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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