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我们经常能遇到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着你一起看看怎样计算吧?
一、个人保险代理人定义
个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委托代征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照现行规定依法代扣代缴。
三、展业成本
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四、提供清单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五、申请代开发票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备注说明
主管国税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七、比照执行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执行有关展业成本的规定。
八、举例说明
例:达达公司本月应付保险代理人小王代理费60000元,问达达公司应如何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小王应缴纳增值税=60000/1.03*0.03=1747.57
小王应缴纳城建税及附加=1747.57*7%=122.33(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747.57-122.33)*(1-40%)*(1-20%)*30%-2000=63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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