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如何缴税及抵扣
在交通越来越便利、出行越来越方便的今天通行费相信所有人都不陌生。而在财务工作中无论是员工出差的差旅单,还是员工加班打车的报销单,甚至是公司公车外出使用的报销单中都很常见通行费发票。
小编住的离公司远,一旦加班到深夜打车回家就会从高速公路上通过,每次交高速公路通行费时都感到肉疼,虽然每次只有5块钱……但是由此小编开始好奇收了通行费他们是怎么缴纳增值税的,而我交的通行费又是否可以抵扣呢?
出于好奇去查了相关法律法规,结果又学到了新知识,各位正保会计网校的学员们,你们也一起来看看吧。
一、收取的通行费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收费公路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1%,但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政策规定如下:
1.高速公路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中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的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所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 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原来通行费也是可以抵扣的,想到这心情就好多了,还学习到新知识,这些通行费花的不冤。你在生活中也有遇到让你疑惑的财税问题吗?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实操、咨询、就业一体化训练营,来与老师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得到的将会超乎你的想象,相信你也会感叹,这钱花的值!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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