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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任职 个税哪里申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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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工资水平也越来越高,根据正保会计网校,会计人薪资调查报告显示,你的职位越高、学历越高或者你的证书越高对应的你的工资也就越高。

这两天朋友圈有人发了一个2016年夏季各城市平均薪酬,北京以9240元位列第一,上海、深圳、广州分别以8962元、8315元、7409元,分列第二、三、四位。甚至很多人不只在一处工作,那么如果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受雇任职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在哪里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纳税人两处任职受雇,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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