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变更前后这几件事必须要做
来源: 北京国税
2017-03-14
普通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管理,过渡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原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
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和相关部门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将不再有效。
一照一码变更税务登记号已经进入倒计时。您真的准备好了吗?请您务必花点时间查看以下事项,并做好相关工作!
「事项一」
税号变更前,有税控设备的企业务必完成当月(季)的抄报、申报、清卡、扣款。
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自行完成清卡。
「事项二」
税号变更前,一证通用户请先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撤销旧三方协议后,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在网厅完成旧三方协议的撤销,需要先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再到银行办理终止手续,然后返回办税服务厅完成旧三方协议的终止。
「事项三」
税号变更后,请您务必尽快变更一证通。
否则,变更成功后,您将无法在网厅签署新三方协议;且变更后次月征期内,您将无法通过网报端完成网上申报。
「事项四」
税号变更后,请您务必登录网厅,重新签署实时缴税协议。
否则,变更后次月征期内,您将无法通过三方协议实时缴纳税款,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缴税凭证。
相关推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