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各行业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16
普通

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第二章第六条得知: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购买,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购买,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相关推荐:

财税问答:哪些占用土地行为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为什么说会计行业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将大有可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黑豆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