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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担保不能随便签 以防万一其中的担保风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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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而担保风险则是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主观的和客观的)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所以,合同担保不能随便签,一定在担保之前分析出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以防万一!

    合同担保不能随便签 以防万一其中的担保风险

    那么我们要想正确分析出合同担保中的担保风险,一定要了解并熟悉合同担保的方式、性质以及法律责任。接下来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准备了这些内容,希望大家通过多合同担保的学习可以规避一定的合同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方式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1.保证——人的担保

    (1)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但以下组织不得担任保证人:

    ①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②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若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同一债务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按以下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①在同一债务中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②若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③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份额。

    2.定金——金钱担保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具体如下: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①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3.抵押——物的担保

    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4.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财产为质物。

    5.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担保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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