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思维与会计实务思维真的是两回事
有位粉丝朋友问我,公司总部打算转让给子公司一批产品,以这批产品做增资,该如何操作。天啊,怎么会有人问这样的问题呢?因为这种情形在现实场景中压根就不会出现。
也许会计考试会出现这样的试题,但实践中财务人员都会变换思维,绕道而行。都知道非货币出资操作麻烦,会计考试的命题人或许愿意以此为题刁难考生。知道如何应付考试是好事,如果一味把考试思维带到实务中那就不妙了。
如果我是他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我会就此事向董事会建议,转让这批产品作为正常销售处理,总部以等额现金出资,出资款到位后,收回货款。这么一操作,山还是那道山,梁还是那道梁,可路好走多了。
一直很想告诉会计新人们一句话,从走出校门那天起,把会计老师教你的忘了吧,在工作中再当一次学生。
还记得学《会计基础原理》的第一课吗,老师告诉我们会计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走进职场,你会发现不管是会计工作还是其他工作,“形式”未必轻于“实质”。
在会计实务工作中,会有那么多与书本上、与考试中不一样的事情。
会计做账的基本原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总该是金科玉律吧!可实际上大多数会计都做过或见过只有借方没有贷方的会计分录。在确认利息收入时,很多老会计喜欢做两个借方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XXX
借:银行存款 XXX
为什么会做出这么特别的会计分录呢?这是老会计们为了方便以后提取历史数据用的土办法,看财务费用时只用看借方发生数就可以了。
说到这里,我想总结下会计考试思维与会计实务思维的区别。会计考试思维强调正确性,追求标准答案;会计实务思维强调功利性,讲求实用。
举个例子说明吧!
案例:
公司将自产的手机发给员工,会计该如何做账呢?对这个问题,我估计90%的会计人知道该视同销售,50%的会计人能写出中规中矩的分录。在这个问题上视同销售应该是正确无比的考试思维,大概也是老板最不满意的思维。
如果会计人动动脑筋,或许就能找到不冤枉交两道税(增值税、个税)的办法,特定情况下可能一道税都不用交。如何筹划此中的税负呢?
有个粉丝的建议应该可行,把手机作为公司的资产(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入账,提供给员工使用。这样一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员工只有使用权,自然不需要交个税。
再进一步,有没有办法做到增值税与个税都不交呢?有一位粉丝回答,能否当作研发测试机处理呢?这是个不错的思路,但有一个细节要注意,发给员工的手机不能是已经上市销售的型号。这么做显然不符合研发测试机的特征,税务很容易识破这种欲盖弥彰的把戏。
要做就做实。不妨将企业处于研发测试阶段、尚未上市销售的样机发给员工,规定员工要定期提交手机测试参数统计、信息反馈。这样一来,发给员工的手机就具备了研发测试机的属性。手机成本进研发费用即可。这样一来,是不是增值税与个税都省下了呢?
这是会计实务思维无穷的乐趣,就看你是不是愿意琢磨。
还有就是,会计实务永远没有考注会那么难。须知,会计考试时最难的知识点从来不是工作时的难题。从这个角度看,会计考试把简单的工作逻辑搞复杂了。绝大多数会计事项会重复发生,例外事项与新生事项并不多见,会计工作很大程度上就是把简单重复的故事讲好。找到重复当中的规律,使之制度化、流程化、模板化。
实务工作不会像考试要求那么严格,允许你延迟处理,允许你变通处理,允许你纠错处理,这些便利目的只有一个:把工作做好。需要你做到的就是从考试思维走出来,转换为实务思维。(作者:袁国辉 经授权,尊重原创,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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