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81109)
【每日财税要闻】
1.中税协公告:税务师考试是国家级考试,考生信息和试题命题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和措施,考生不 要轻信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欺骗,发现骗局或被骗,应及时报警。
2.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提出规范降 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等问题。
3.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 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中税协、中国政府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实务技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近期,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以 下简称《公告》),对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就《公 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责任保险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对企业分散经营责任风险 、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期,有关部门、企业反映雇主责任 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为统一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便 于纳税人执行,更好地促进企业化解经营责任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我局发布了《公告》。
二、主要内容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是参加责任保险的企业出现保单中所列明的事故,需对第三者 如损害赔偿责任时,由承保人代其履行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由于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 险等责任保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公告》明确,企业参加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执行日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的原则,《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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