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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财税汇(201811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11-06
普通

【每日财税要闻】

1.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国务院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任主任,财政部部长刘昆和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任副主任。

3.内审协会、审计署联合开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知识竞赛,答题时间为11月12日至30日。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财政部、中国政府网网站)

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08.16)—进阶版

【实务技巧】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每日财税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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