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会计实务 > 会计人员 > 会计培训
  • 天天说会计:巧妙区分母公司和子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24
    普通

    前些天有学员问:子公司和分公司谁是法律主体? 总是分辨不清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个内容。

    中国人起名字特别的形象,

    母子公司:想一下你和你的母亲。你们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是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你犯法了,警察会把你逮捕起来,判刑而不会责罚你的母亲。所以子公司是法律主体

    总分公司:就好比你和你的胳膊、腿。他们隶属于你身体的一部分,如果你犯法了,没听说过警察会把你的胳膊、腿砍下来判个有期徒刑的,而是要把你整个人逮捕起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相关推荐:

    共享单车不盈利 靠融资烧钱 燃尽则添薪

    充电宝也想分“共享”一杯羹 这究竟是契机还是镜花水月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毛
    0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做账报税
    做账报税私教班第十一季
    加入会计实务交流圈

    微信识别二维码

    扫码找组织

    回复:资料包

    立即免费获取

    有奖原创征稿
    0
    55
    0
    0
    评论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