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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2017.12.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12-28
普通

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整体系统地学习财务知识。小编特将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在问答平台中发现的较热点的问答整理了出来。以下即为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快来一起学习学习吧!

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2017.12.14)

工程施工涉及的会计科目

问:工程施工涉及的科目会计科目,如何结转?

提问者:m4192_1788

回答者:吴老师

答:您好!工程施工、工程结算都是作为中转科目,按完工百分比法或者实际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收入和毛利。由于收入成本的确认是按进度或比例来算,因此会导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占总收入的人比例差异,所以才通过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来中转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借记原材料、应付薪酬等科目;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根据确认收入成本的差额计算;工程结算,根据收到的工程款记录,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对冲分录的公式简单看成,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工程结算。即如果合同赚钱,成本+毛利=收款,如果合同亏损,成本-损失=收款,收款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工程结算;施工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合同应税问题

问:你好,我单位经营范围有技术委托开发服务,但不是软件企业,请问我单位可以和其他单位签订技术委托开发服务合同可以享受0税率的政策吗?谢谢!

提问者:DL151886099

回答者:吴老师

答: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可适用免税政策。但是委托开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委托者或者委托者与开发者共有,否则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想要享受优惠,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及审批手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

1.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应分别核算;

2.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

4.一个项目一备案。跨年度成本发票12月底是否必须收回

问:您好,请问公司年底12月份开了两百万的发票出去,那需要在跨年之前收回成本发票吗?如果跨年了1月份才拿到发票会有什么税务或者账务影响?应该怎么处理?为什么?谢谢您

提问者昵称:Summ***

回答者:李老师

答:跟这200万相关的成本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年底前要先预提出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费用发票就可以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年末现金余额问题

问:事业单位年末现金余额不能超过多少?

提问者昵称:13845142

回答者:王老师

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根据以上规定,年末现金余额应不高于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一般纳税人可否免征增值税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多少以下可以免增值税?

提问者昵称:m5309_14

回答者:王老师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项规定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不适用此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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