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再投资账户开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17
普通
企业申请境外再投资账户开立时应提供业务登记凭证以及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中打印的境内再投资流入控制信息表。
该账户应以接收境内外汇再投资或股权转让对价外汇资金的主体名义开立。银行会根据境内再投资流入控制信息表为其办理账户开立。 境外再投资账户仅可开立一个,允许异地办理开户。
该账户收入范围包括:外汇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划入的境内再投资资金;原由该账户划出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后划回的资金;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核准的其他境内再投资外汇资金。
该账户支出范围包括: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使用;按规定境内原币划转(划至境内划入保证金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经真实性审核后的经常项目对外支出;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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