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种不能报销的费用发票
1.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未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与实际业务不吻合的发票
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若有任何一项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销货清单为自行用A4纸打印的发票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一张增值税发票,最多可包括8行开票明细,超过8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的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应填写备注栏的业务类型:
(1)货物运输服务
(2)差额征税开票
(3)建筑服务
(4)销售出租不动产
(5)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
(6)销售预付卡
(7)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
(8)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5.发票专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
(1)盖章错误(财务章或者公章)
(2)盖章模糊
(3)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6.税率选择错误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收到发票时要检查:检查税率是否有误,若有误,退回重开。
7.没有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发票
(1)适用情形:生产企业代办出口退税货物
(2)操作步骤: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1号)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9.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编码简称错误,同样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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