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9800-10800/2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员工为公司办理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用,是先为公司垫支了交通费,报销时公司再打款到个人账户,实际上是收回代垫款项,不属于以上个人所得,报销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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