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9800-10800/2年
【问题】
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回答】
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2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