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明确了以下事项:(1)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3)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4)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该公告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2024年1月1日起,换电模式车型除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外,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
2.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3.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
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包含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9号)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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