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就业 > 财税动态 > 财税政策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10
普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都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的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且有住房租金的支出,可享受以下标准的定额扣除: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签订租房合同(协议)的一方扣除。若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则纳税人不能享受自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更多推荐:

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的六个误区

关联申报时,什么情况下需要报送国别报告?

热门职位晋升
爆款课程

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

¥9800-10800/2年
名企直推 高薪就业 即刻锁定名额
提交
推荐阅读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最多可得元优惠
试试手气
人已抽奖
关闭
去选课 去选课
去选课
关闭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