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就业晋升班(含就业)
适合人群:1-3年财务工作经验
目标岗位: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等
目标薪资:8000元+
总会有HR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一起来了解下。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一样
(一)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二)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举例说明: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30×128=21760(元)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
2.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二)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举例说明:
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8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7500元,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
【零基础会计就业晋升计划】
● 专为会计小白定制,做独当一面的工作能手,初级会计课程+实操技能+就业推荐,助你高薪就业!
● 不知道简历如何写?网校为大家准备了简历模板。
【总账会计就业晋升计划】
● 你是否苦于一直晋升无望;有心跳槽,但工作不好找?想突破岗位限制,参加总账会计就业晋升计划,助你快速上岗。
【财务经理就业晋升计划】
● CFO授课,1V1指导就业,制定你的高薪计划,助力你的岗位晋升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