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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度修订)—基金法律法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9-16
普通
法律法规证券投资私募股权

一、总体目标 

基金从业人员应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以及基金行业协会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职 业道德,并掌握基本业务规范。为提升基金从业人员合法合规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水平,特设《基金法律法规、职业 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一)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二)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 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三)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在工作中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标准和业务规范,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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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考法规及自律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 国家主席令第50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国家主席令第71号);

3.《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39 号);

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中国证监会令第145 号);

5.《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6 号);

6.《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72 号);

7.《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75 号);

8.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9]254 号);

9.《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 号);

10.《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基协字[2016]21号);

1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中基协字[2016]23号);

12.《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中基协字[2017]21 号);

12.《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中基协字[2020]30 号)。

【注】大纲中法规及自律规则可在协会小程序“中国基金业法律法规库”中查询。

声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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