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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19

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已开始,各地、各部门应于2020年11月24日前在“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上将参评人员信息提交至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1日的工作日。

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

(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满一年及以上人员。

(二)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黑人社规〔2020〕29号等文件要求,对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相关资料。

(四)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五)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学历、经历、岗位聘用、申报渠道、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或抄袭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六)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七)严格资格审查工作,严肃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推荐单位应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八)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

(九)全省职称评审、认定等涉及的信息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反馈等操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组织实施。部门用户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个人用户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申报人员具体问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参评人员按要求自行在“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填报、下载,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参评人员在“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填报内容必须一致。

(十)《黑龙江省会计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流动人员审查表》、《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等相关申报表格请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填报。

(十一)根据黑人社发〔2020〕29号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年度评审工作”的要求,为避免和减少人员聚集,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会计系列评审委员会公布的时间安排统一报送。中、省直部门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由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各市(地)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地)财政部门统一报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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