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基础

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诉讼时效的表述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6-04
普通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为9月20日至24日,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相关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推荐栏目:经济法基础试题 经济法基础教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学习资料

一键免费下载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入口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